各书院、各中心:
学生事务发展部人员转岗、离职、配备流程如下:
1、所有人员在办理离职、转岗手续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书院或中心提出申请),均需在学生事物发展部段玉凤处备案,以便及时掌握学工队伍情况(离职、转岗审批表见附件1)。
2、各书院、各中心如需申请人员配备,需在每月25日至次月5日集中办理,填写《学生事务发展部人员配备申请表》(附件2),不接受口头申请,学生事务发展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
附件:附件1学生事务发展部人员离职、转岗轮转单.doc
附件2学生事务发展部人员配备审批表.doc
附件3学生事务发展部人员配备派遣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