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为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上进。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8日起,我院重新启动“学生早操锻炼传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学生
2014级全体本专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二、早操时间
6:30-7:00。每个书院分两校区每个工作周各安排一次。
三、早操地点
新乡校区(篮球场,见附件中分布图)。
平原新区(平原校区环路,见附件中分布图)。
四、工作要求
1.各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早操工作,成立以书记(副书记)为组长的早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书院早操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辅导员、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组织安排相关辅导员具体负责早操工作的实施。(学生早操集合地点由各书院拟定)。
2.各相关辅导员需按照安排全程参与学生早操工作,主要负责组织、考勤与请假工作,学生事务发展部将安排人员抽查出操情况。各书院早操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实时记录,并作为学生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3.各书院学生早操工作实施方案请加盖公章后于9月28日上午12点前交至思想政治教育中心苗强处,电子版发送至1059162905@qq.com。
学生事务发展部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