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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4 浏览次数:7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现将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学院学工体系改革后,学生管理部门由原先的院系改为现在的书院,由于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涉及到2013-2014学年学生相关数据,以书院模式不适合开展此工作,为确保综合测评工作客观、科学,经研究决定,以原院系为单位组织开展。

一、学生综合测评对象:学院全体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在校学生。

二、测评程序

(一)以原院系为单位,成立以原院系负责人任组长、院系(年级)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测评工作组(附件2),并指派专人负责本院系测评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兼职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测评小组,负责测评的具体核查评分工作。

(三)综合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总结并自评计算得分,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年级测评小组评议和核查后,以院系为单位报学生事务发展部审核备案。

(四)测评结果(附件4)需在各院系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学生事务发展部审核。

(五)测评结果经学生事务发展部审核通过后公示。若有异议,应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学生事务发展部提出复议申请,由学生事务发展部核查后酌情处理。

三、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

(一)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9日成立测评工作组及测评小组,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并自评,测评,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天。

(二)2014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材料上交至学生事务发展部。

(三)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16日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四、上交材料:

公示名单纸质版复印件一份(学生签名、原院系负责人签字;公示名单电子版以原院系为单位汇总在一张EXCEL表后上交。

各院系测评工作组、测评小组成立文件及机构成员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上报,纸质版需要院系负责人签字。材料纸质版交至平原校区基础医学楼二楼学生事务发展部思想政治教育中心苗强,电子版发至1059162905@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现书院要配合院系测评工作组做好测评组织及测评结果的告知工作,做到各项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院系测评工作组要根据评选要求认真评选,严格审查,对于审核不严、弄虚作假、不按程序评选的,除了取消相应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取消相关辅导员本年度的任何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各书院要通过此次学生综合测评,以评选要求为导向,使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

附件1.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doc

附件2.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院系工作组.doc

附件3.2013-2014学年各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学生活动汇总.zip

附件4.综合测评签名及公示模板最新.xls

学生事务发展部

 

2014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