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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工人员职级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06 浏览次数:125

全体学工人员: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工体系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工人员等级化管理,促进学工队伍专业化、差异化发展,依据《学工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辅导员管理与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全体学工人员进行初次职级认定,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认真学习《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工体系改革方案》、《学工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和《辅导员管理与考核办法》等文件。

2.参加职级初次认定人员包括全体辅导员、各职能中心工作人员、生活老师,需按文件要求比对自身条件并填写《学工人员职级初次评定申请表》;中层以上学工人员的职级认定按组织任命职位确定相应职级。

3. 8月7日下午五点前将个人申请表与附带的证明材料原件交到人力资源部张娇娇处。

4.8月8日由学工体系改革学工人员职级认定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初次评定等级。

5.初次评定等级将适时进行公示。

 

附件1:学工人员职级初次评定申请表.doc

    2:学工人员职级认定条件与标准.doc

学工人员职级认定工作小组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