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部
|收藏|设为首页
关于各书院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浏览次数:69

各书院:

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开展实际,现决定开展2016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请各书院请按照附件《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辅导员、学生开展相关工作。

测评结果需在各书院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于2016年9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事务发展部思想政治教育中心。测评结果经学生事务发展部审核通过后公示。若有异议,应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学生事务发展部提出复议申请,由学生事务发展部核查后酌情处理。

学生事务发展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