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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院辅导员参加“第三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8 浏览次数:7

 

各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院将推荐辅导员参加“第三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名额

每个书院可推荐1人。最终学院选拔1人参加河南省评选。

二、评选范围

1.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全省及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四、工作要求

请各书院负责组织本书院辅导员进行报名,并进行初评公示。在初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

学院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优秀辅导员参评“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五、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3.数码照片。电子版一份。需提供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

六、时间要求

2016225日前,请将推荐人选报名表、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电子版,发送至995828169@qq.com(邮件标题为XX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报名表纸质版送达学生事务发展部思政中心。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