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为加强对学生活动的管理,引导学生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生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学生活动需以学期为单位报至学院团委处。
2.每个学生活动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学生活动审批备案表形式提交报送。
3.报送的学生活动需在报送时间有序开展。
4.必须按申请内容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活动计划,不得随意改变活动内容、形式、规模及范围。
5.未提交备案活动学生事务发展部将不予承认。
学生事务发展部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学生活动审批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