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工作组:
因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以原院系为单位组织开展,经研究决定,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仍以原院系为单位组织开展,评选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工作组按照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和贫困生认定结果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排名和评选;
2、今年省资助中心分配给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人。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各院系结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二年级以上)参评,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临床学院和基础医学院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名,护理学院和检验与影像技术学院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名,其余院系(药学院、外国语言学系、医疗技术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和管理学院)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名。各院系可从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候选学生中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如果该学生成功获得国家奖学金,则按照规定取消其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并将该名额择优分配给其他贫困学生。
3、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285人,比例为2.53%;国家助学金名额为2276人,比例为20.2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必须从贫困学生中产生。各院系所分配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名额如下:
院系 | 人数(人) | 励志(人) | 助学(人) |
药学院 | 496 | 13 | 100 |
临床学院 | 3715 | 94 | 751 |
基础医学院 | 2658 | 67 | 537 |
检验与影像技术学院 | 1305 | 33 | 264 |
外国语言学系 | 61 | 2 | 12 |
医疗技术学院 | 335 | 8 | 68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208 | 5 | 42 |
管理学院 | 359 | 9 | 73 |
护理学院 | 2122 | 54 | 429 |
总计 | 11259 | 285 | 2276 |
4、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0月8日——10月9日,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10月9日——10月12日,各院系公示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结果。
10月13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会。
10月14日——10月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全院公示。
10月16日,各院系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按时在资助系统中录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信息(省资助中心将在10月16日24点关闭系统)。
5、今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系按照时间安排按时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