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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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期间教学安排调整和加强我院在校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4 浏览次数:58

各单位:

高考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关系到人才选拔的质量,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维护高考的公平与秩序,是高校的重要责任。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恰逢周六、周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调整

6月7日、8日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其中,6月7日上6月9日的课程,6月8日上6月10日课程。6月9,10日学院全体师生休息(与毕业生离校工作相关部门除外,如,学务部、团委、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总务部、教务部、院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各院系全体行政人员等)。

二、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实行日签到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

  三、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四、净化校园环境

总务部和各院系要加强对校园环境的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抢手”、售卖考试答案、作弊器材等线索,要及时清理、报告。

  五、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系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院系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紧急通知6.4.doc

学务部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