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在各院系遴选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院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包括本科、专升本、专科)。
二、遴选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2.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自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与各民族学生积极交往交流交融,在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
4.入校以来获得至少两次校级以上荣誉。
5.本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三、推荐名额
每院系可推荐1名。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对学生所填写的推荐表(见附件)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核实,确保内容真是无误,并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
2.由时时间比较紧,请各院系务必于2013年12月5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和电子版交至平原校区学务部办公室苗强处,电子版发至1059162905@qq.com 。
联系人:苗强
联系电话:18937394971
附件:推荐表
学务部
2013年12月4日
附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