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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4 浏览次数:29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在各院系遴选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院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包括本科、专升本、专科)。

二、遴选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2.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自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与各民族学生积极交往交流交融,在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

4.入校以来获得至少两次校级以上荣誉。

5.本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三、推荐名额

每院系可推荐1名。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对学生所填写的推荐表(见附件)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核实,确保内容真是无误,并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

2.由时时间比较紧,请各院系务必于2013年12月5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和电子版交至平原校区学务部办公室苗强处,电子版发至1059162905@qq.com 。

联系人:苗强

联系电话:18937394971

附件:推荐表

学务部

2013年12月4日

附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