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三全学院参保学生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事宜,学务部现将医疗保险报销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关于医保证
根据校医院安排,2012年新入保新生发放医保证,2012年新入保老生不发放医保证。
新入保老生无医保证不影响报销的办理,须持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相应票据去校医院办公室即可。
医保证为学生在校期间使用,请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二、报销办理地点
报销地点为校医院办公室,地址为新中大道和五一路交叉口西南角处三附院(眼科、皮肤科)二楼,办公室有“校医院办公室”门牌。
三、报销药品及诊疗项目范围
具体的目录,请点击附件查看。
四、报销比例
附件目录中标有“1”、“0”“0.8”“0.9字”字样,其中“1”表示该药品或项目可以报销;“0”表示该药品或项目不予报销;“0.8”、“0.9”是指该药品或项目的百分之八十和百分之九十在报销范围之内。
药品的报销比例为药品报销范围内的百分之六十,治疗费、检查费报销比例为报销范围内的百分之四十。
五、医疗保险事宜咨询电话
三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3831940
校医院办公电话:3831178
入保学生进行治疗时,请保管好相关票据,看完病持报销凭据、诊断证明到校医院报销。
学务部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