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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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次数:50

各院系:

现将教育部思政司、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通知》教思政(2013)85号、(2012)95号转发给大家。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

注意事项:

1、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且报名时应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已满3年,具有硕士学位,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请认真查阅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做好报名工作。毕业后发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学务部思政科联系。联系:苗强,联系电话:3831407。

学务部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