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学院将于近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现将资金的使用说明告知如下: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励志、助学、综合奖学金、秋季补助开展班级聚会及其它形式的团体活动;
2、不得以班级任何名义收取获得者部分奖金充当班费;
3、不得以任何形式分摊资金;
4、资金发放后,不得用于奢侈浪费用途。
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且调查属实者,将全额追回资金并取消有关集体和个人在校期间一切评优、评先及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检举电话:
资助管理中心(老师):3831940 15993016640 13462280202
学生监督委员会:13613907742 15837374590
15090328711 1509009908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12月8日